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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拥有大量粉丝的自媒体账号能分割吗?

要离婚了,房子车子票子分好了之后,是不是还忘了什么东西?还记得夫妻的自媒体账号吗?这玩意也能分割噢。


随着网络自媒体的迅速发展,依托网络平台已形成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其财产价值属性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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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某刷到黄某的快手账户,对视频中幽默又有才华的男主角黄某一见钟情。两人的恋情从网上到奔现,最终修成正果并登记结婚。婚后黄某又注册了同名的抖音账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300余万,经营短视频自媒体账号成为他的主要经济收入。


然而,黄某因运营账号时的剧情编排需要,经常邀请他人担任女主角配合出演,最终导致李某与黄某发生争吵猜疑至感情破裂。离婚过程让黄某无心再维护账号并停更一年多。


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对由黄某运营的300余万粉丝的抖音账号和10余万粉丝的快手账号的归属和价值问题产生争议。


黄某在法庭上表示,这两个短视频账号一直是由他负责策划、维护、经营、拍摄、设计,李某从未参与运营,该两个短视频账号具有人身属性和不可分割性,应当属个人财产。另外两个账号停更一年多,以后是否继续经营还不确定,已经不具有价值。




法官说理


法官审理后认为,诉争运营的抖音账号是婚后注册,快手账户的粉丝量也是婚后发展起来的,两个自媒体账号粉丝量达到一定数量必然带来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两个自媒体账号的注册和经营都由黄某负责,具有较强的人身归属性,故在财产分割上应当采取账号归黄某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李某的方式为宜。至于两个账号的价值,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最终结果


双方同意上述分割原则,并自行协商了账号价值,达成了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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