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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子离婚,两个孩子归男子,万万没想到,经鉴定两个孩子,竟然都不是自己的,男子愤怒将前妻告上法庭!

 “海南,男子与妻子离婚,两个孩子归男子,万万没想到,经鉴定两个孩子,竟然都不是自己的,男子愤怒将前妻告上法庭!”


 2014年3月结婚,2017年3月第二个孩子出生,仅仅几个月前,海南一名男子冯某突然发现抚养多年的两个孩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


 愤怒之下,他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并索偿多年抚养费及精神抚恤金等共计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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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回顾


 海南男子冯某与妻子刘某在2014年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冯某为人老实勤劳,为了给孩子和妻子提供更好的生活,他勤奋工作,经常早出晚归。


 由于家庭经济压力以及妻子对他的不满和抱怨,两人经常因此产生争吵。


 为了满足妻子和孩子的需求,冯某频繁外出打工,每半个月才回家一次。尽管面临生活的艰辛,冯某依然感到幸福,因为他与刘某共同迎来了第二个孩子的诞生。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争吵越来越频繁,冯某无法忍受刘某的尖酸刻薄。最终,二人于2020年7月离婚,两个孩子归冯某抚养。


 事后,邻居和朋友开始议论孩子与冯某不太相似的问题。起初,冯某并未对此在意,但是在众多质疑的压力下,他决定为孩子进行亲子鉴定。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鉴定结果显示这两个孩子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女。


 面对这一事实,冯某感到非常愤怒。他采取了法律途径,将前妻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刘某支付多年抚养费及精神抚恤金等共计60000元。(案例来源: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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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在此案例中,冯某起诉前妻的请求是合理的。根据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如果男女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其不能为子女的亲生父母的,有权请求撤销离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个人生物信息,侵犯公民个人生物信息权益,构成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冯某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并追究刘某非法获取个人生物信息的法律责任。此外,冯某要求变更抚养权以及索偿抚养费及精神抚恤金也是合理的要求。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追加或者调整抚养费用,并可以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抚养费用。


 因此,在本案例中,冯某要求变更抚养权以及索偿抚养费及精神抚恤金也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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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总结


 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核,并尽可能保护孩子的利益。


 在此案例中,需要进行的亲子鉴定可以证明孩子与冯某没有亲缘关系,但是法院还需要确认冯某是否是孩子的生活和情感依托,是否有能力照顾孩子。因此,法院还需要评估抚养权的变更是否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总之,本案例再次提醒人们,婚姻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关系,如果其中的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可能会影响到许多人的利益。


 无论是在婚姻生活中,还是离婚后,我们都应该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尊重并尽力保护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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